







关于在全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中使用电子图纸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97726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3]317号 |
发布机构: | 厅高管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在全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中使用电子图纸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04-29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陕西宝汉公司,厅外资办,省厅咨询公司,省交通设计院,西安公路研究院:
为深入落实《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陕交发【2012】63号)文件要求,提高施工招标投标工作效率,降低施工招标投标工作成本,推进公路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现就在全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中使用电子图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子图纸包含招标图纸及参考资料,知识版权归设计单位或技术咨询单位所有,由设计单位或技术咨询单位提供给施工项目招标人。设计项目招标人在同设计单位或技术咨询单位签订设计或咨询合同时,应将提供电子图纸作为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要求设计单位或技术咨询单位在编制设计或技术咨询文件时一并制作电子图纸,电子图纸与纸质图纸必须保持一致。
二、电子图纸(含参考资料)应统一采用PDF格式,为便于电子文档的使用,以及今后电子招标利用网络上传和下载,单页电子图纸一般不大于20M,单个电子图纸压缩包文件不大于500M,大于500M的电子图纸招标人应按照纸质图纸文件顺序分章节制作,编号,建立电子名录。
三、施工项目招标人在办理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时必须同时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电子图纸,否则省厅将不受理其招标申请。设计单位或技术咨询单位拒绝提供电子图纸的,由施工项目招标人制作电子图纸,所需费用从设计单位或技术咨询单位合同金额中扣减。
四、高速公路主体及房建、机电等附属工程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省公路局负责的国省干线公路施工招标参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4月26日